咨询热线:400-123-4567
您当前的位置: IM电竞 > 新闻中心
  NEWS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IM电竞深扒捷信:消费分期高利率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 2023-05-26 次浏览

  IM电竞深扒捷信:消费分期高利率是否合法?在现在的中国,牌照似乎成了最为炙手可热的东西,一张支付牌照高达数亿人民币,保险牌照、基金牌照同样热度不减,而所有这些与金融相关的牌照中,消费金融牌照无疑是最热门的之一。

  在许多用户、媒体和投资人看来,拿到牌照就意味着正规和保障。但在我认真审视那些已经拿到消费金融牌照的企业时,我发现它们的运营同样不正规,其中的典型就是捷信。

  即使经历了「魏则西事件」,百度贴吧依然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地方。打开贴吧中的「捷信金融吧」,八阿哥发现了许多惨痛的经历。

  看到这些图片,大家有没有感到不寒而栗。「一万八,一年不到,就要还三万六」,简单来说,年利率高达100%。

  这是个什么概念呢?2015年8月,最高法院关于《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段话就简单地线%以下的债务受到法律保护;24%-36%之间的利率不受法律保护,但只要是自愿约定的,那也是合理的;但如果利率超过36%,那就是非法的。

  就在高法规定36%的最高利率的同一司法解释中,高法还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而在银监会2013年公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规定:「本办法所称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IM电竞官网。」所以消费金融机构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不适用于高法对民间借贷最高24%利率的规定。

  八阿哥反复查阅《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及银监会的相关规定,悲哀的是并没有找到银监会对利率的规定,只是在2009年出台《试点管理办法》中有这么一条:「利率虽实行按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但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但是在2013年的修订版中,这个条款被删除,整个修订版中对借款利率没有一言片语。

  如果我们再仔细看一眼捷信用户的诉苦以及资金明细,我们能发现,捷信的年华利率在24%左右,其实并不是很高,导致捷信利率高地吓人的真正原因是并不是利率,而是滞纳金。

  大多数媒体在分析类似捷信、借贷宝以及校园分期企业时,只是一昧地收集证据指责其高利率,但却忘了更进一步地分析。现在的媒体环境的确很差,交稿的压力让大多数文章都匆匆完成,没有深究。

  八阿哥没有交稿的压力,也有着更大的好奇心,所以接下来我将为大家好好地分析分析,逐步揭开捷信违法违规的真面目。

  最高法在2013年12月审理了新疆六道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博元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并做出了终审判决{(2012)民申字第1594号}。

  判决书中非常明确地将「滞纳金」认定为「违约金」,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领域法律专家也曾公开表达过,「滞纳金本质就是违约金,是因滞纳而收取的违约金,目前对违约金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合同法》」。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六道湾公司与博元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中,最高法已经因为无法认定合同违约行为给六道湾公司带来的损失,就直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基准利率加收50%」重新界定了该案件违约金的金额,真的是非常仁慈。

  回到捷信的话题。虽然最高法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不适应于消费金融企业,但是「法大于天」,包括捷信在内的消费金融企业总逃不出《合同法》吧,毕竟捷信与用户之间签的是合同。所以这里的关键问题就是用户违约给捷信带来的损失。

  捷信公司的高层曾多次表示,信托是捷信的主要资金来源。我在网上查到了这么一则公告《天津信托·金融产业 (2015捷信金融消费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所以我们有理由确信,即使加上发行信托的手续费,捷信的资金成本应为8.5%左右,最多不会超过12%。

  所以八阿哥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如果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捷信收取的一年期滞纳金(也就是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欠款金额的12%。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八阿哥找到了一些关于捷信的审判案件,原告都是捷信,被告则是那些逾期的用户。看来捷信除了电话骚扰以及负面信用报告以外,还真的会把一些用户告上法庭。

  但是可笑的是,法院审理的捷信的案件中,捷信要求索取的滞纳金都非常小额。比如说,在《广东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郝文俊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捷信请求被告偿还本金2253.05元、利息119.25元、客户服务费418.11元、保险手续费104元,支付担保服务费179.2元、逾期偿还滞纳金240元及律师服务费500元,共计3813.61元。

  仔细看这些索赔金额,利息只有119.25元,滞纳金只有179.2元,明显低于贴吧中用户贴出来的捷信私下催收的金额。

  让八阿哥来总结一下,虽然是外资企业,但是捷信学会了如何做足表面功夫,公开场合(政府和法律层面)合法地进行小额的索赔,私下却狮子大开口,做着高利贷的事情。「两面三刀」是对捷信最好的评价。

  在修订版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银监会规定,「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消费金融公司应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催收,不得采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IM电竞官网。」

  捷信除了短信、电话骚扰以外,甚至会将逾期债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而这些俗称「催债公司」的第三方都是什么德行呢?有媒体做了总结。

  第一,人员组成复杂化。大多无正当职业,有的系社会闲杂人员,有的系“两劳”释放人员。成立所谓的调查公司,依靠人多势众,通过一些非法手段讨要债务,以收取高额报酬。

  第二,催收手段非法化。他们与债权人签订委托协议后,采用长期盯梢跟踪、扣押贵重物品、电话恐吓家人、泼油漆等手段,有的还采用暴力手段或者非法拘禁,逼迫当事人偿还债务。总之,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会想尽各种手段。

  第三,获取利益掠夺化。对于债务人,催收人通常以胡搅蛮缠、语言威胁甚至用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讨要;对于委托他们的债权人,如未能顺利讨回债务,他们就会巧立名目以支付调查费、差旅费等索要钱财,没有任何规矩可言。

  第四,招揽业务地下化。除了少数通过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绝大多数以“地下组织”的形式存在,通过报纸以“调查追踪”、“法律咨询”、“索取债务”等名义刊登广告,达到招揽业务的目的。

  捷信集团成立于1997年,为PPF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中东欧及亚洲的消费金融提供商之一。PPF集团则是中东欧地区最大的国际投资集团,投资领域包括银行、金融服务、电信、保险、房地产、采矿、农业、零售及生物技术领域等。

  2004年,为拓展中国市场,PPF集团在北京设立了代表处,2007年,其在深圳福田设立了捷信中国总部,并从2007年12月起,正式启动了广州、佛山的消费信贷业务,之后,在2008年分别开启了深圳、成都、天津等地的消费金融服务。

  2010年12月21日,PPF集团获得银监会批准,此后,其投入3亿人民币注册资本在天津独资建立了消费金融公司,这是PPF集团在我国启动建立的第一个外商独资消费金融公司。

  与捷信同时获批的还有北京银行筹建的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联合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筹建的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联合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在成都市设立的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这三家消费金融公司都是银行背景,而捷信是其中唯一的外资独资公司。据相关分析,捷信获批的原因主要捷信在消费金融领域的丰富的经验,让监管层非常心动,希望捷信能给中国企业传授经验。

  但是监管层估计要伤心了,捷信在中国非但没有带来先进的国际经验,反而和最近热议的借贷宝一样,用不规范的操作伤害着中国的消费者。

  今年以来,消费金融市场异常火爆。国内的巨头们都在为了一张消费金融挤破了头,其中就包括京东、宜信、万达、唯品会等,消费金融「牌照争夺赛」大幕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

  但是有了牌照就能胡作非为了吗?八阿哥的答案是大大的「No」。对于捷信在中国的所作所为,八阿哥一定要指出来,免得让更多的人陷入到捷信精心编织的陷阱中IM电竞官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友情链接
IM电竞·(中国)官方网站

扫一扫关注我们

热线电话:400-123-4567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Copyright © 2012-2018 IM电竞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56450号-1